龍潭科技園區購地弊案 監察院對行政院糾正
法源編輯室 / 2009-07-20
監察院日前表示,行政院、國家科學委員會與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,協助前總統藉政府推動「兩兆雙星」政策,耗費新台幣百億餘元公帑,執意購置民間已開發而滯銷的龍潭科技工業園區土地,並意圖納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抬高價值,但因條件不足,至今未能正式成為科學工業園區,導致政府嚴重損失,監察院因此提出糾正。
監察院進一步說明,前總統與前第一夫人收受民間公司實際負責人佣金四億元,以協助該公司將滯銷的工業區土地高價讓售給政府,而部分行政主管違法配合,耗費鉅額公帑購買,該土地因條件惡劣,導致耗資百億取得的龍潭工業區至今仍未正式成為科學園區。科管局從上級交付的不當任務,先利用職權將桃科排除科學園區之外,再以不實資訊包裝龍潭工業區,希望納入科學園區,取得國家支付鉅款購地的藉口,並排除工業局在決策之外,與國科會及行政院主導購買龍潭土地。
監察院指出,科管局在龍潭園區土地取得過程,創造先行使用再行購買合約,違法嚴重。行政院與國科會未善盡監督責任,縱容下屬逕與民間公司進行高達八十六億餘元議價,未交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議審議,枉顧公文處理正常流程。而科管局以明顯不實的財務以及風險分析資訊提報國科會,虛應經建會審查的要求,行政院與國科會對科管局所提的補充資料,未詳加審查,即納入「籌設計畫書」報行政院,導致土地閒置、還本無望。監察院因此依監察法第24條規定提出糾正,被糾正的行政院等,依同法第25條規定,應為適當改善與處置
法源編輯室 / 2009-07-20
監察院日前表示,行政院、國家科學委員會與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,協助前總統藉政府推動「兩兆雙星」政策,耗費新台幣百億餘元公帑,執意購置民間已開發而滯銷的龍潭科技工業園區土地,並意圖納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抬高價值,但因條件不足,至今未能正式成為科學工業園區,導致政府嚴重損失,監察院因此提出糾正。
監察院進一步說明,前總統與前第一夫人收受民間公司實際負責人佣金四億元,以協助該公司將滯銷的工業區土地高價讓售給政府,而部分行政主管違法配合,耗費鉅額公帑購買,該土地因條件惡劣,導致耗資百億取得的龍潭工業區至今仍未正式成為科學園區。科管局從上級交付的不當任務,先利用職權將桃科排除科學園區之外,再以不實資訊包裝龍潭工業區,希望納入科學園區,取得國家支付鉅款購地的藉口,並排除工業局在決策之外,與國科會及行政院主導購買龍潭土地。
監察院指出,科管局在龍潭園區土地取得過程,創造先行使用再行購買合約,違法嚴重。行政院與國科會未善盡監督責任,縱容下屬逕與民間公司進行高達八十六億餘元議價,未交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議審議,枉顧公文處理正常流程。而科管局以明顯不實的財務以及風險分析資訊提報國科會,虛應經建會審查的要求,行政院與國科會對科管局所提的補充資料,未詳加審查,即納入「籌設計畫書」報行政院,導致土地閒置、還本無望。監察院因此依監察法第24條規定提出糾正,被糾正的行政院等,依同法第25條規定,應為適當改善與處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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